內人社辦發〔2018〕281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精神,深入推進“創業內蒙古”行動,加快構建更大范圍、更高層次和更深程度的創業支撐平臺,推動四眾支撐平臺向高質量發展,決定進一步開展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征集和認定工作?,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認定范圍和期限
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包括自治區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和自治區示范性創業支撐平臺。
(一)自治區創業支撐平臺的認定范圍。凡在自治區境內從事創新創業的各類“雙創”基地(平臺、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客咖啡、創業聯盟等創業載體均可申報“四眾”創業支撐平臺(不含人社廳已認定四眾創業支撐平臺)。
對符合條件的“四眾”服務載體,符合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單一認定條件的,分別認定為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臺;同時符合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兩項以上認定條件的,也可選擇其中多項進行復合認定;同時滿足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四項認定條件,平臺功能齊全且支撐作用明顯的,可認定為“四眾”創業市場。
(二)自治區示范性創業支撐平臺的認定范圍。經人社廳已經認定的自治區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均可申報自治區示范性創業支撐平臺。自治區將擇優認定30家服務功能完善、具有區域影響力、輻射和帶動就業創業效果顯著的示范性創業支撐平臺,并視情況給予獎勵。
各類“四眾”創業支撐平臺,認定后有效期至2020年底。
二、認定條件
(一)自治區創業支撐平臺的認定條件。執行《關于開展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征集和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7〕323號)的規定。
(二)自治區示范性創業支撐平臺的認定條件
1.具有獨立的法人機構,為創業組織或個人提供 “四眾”類創業服務活動,或提供“四眾”中某一類創業服務活動的園區、企業和社會組織等。
2.依法開展市場化服務,適時更新相關內容,主動接受市場發現、市場認可、市場評價,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且創業服務工作人員至少10人(含10人)以上。
3.具有洽談、培訓、舉辦小型及其以上規模會議等服務場所和相應的公共信息網絡服務平臺。
4.能夠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公共人力資源、財務類、事務類等代理服務。
5.有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完善配套的創業扶持支撐體系。
6.具有5個(含5個)以上成功助創案例。
三、申報和認定程序
(一)申報采取網上征集的辦法,申報單位登錄“內蒙古四眾創業市場”網(網址: www.driveshaftgame.com)注冊。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
(二)認定采取線下審核認定的辦法,申報單位要按照申報類別,填報《內蒙古自治區“四眾”創業支撐平臺(示范性)申報書》。申報書一式五份,另附PDF格式光盤一張。
(三)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符合 “四眾”創業支撐平臺條件的當地各級各類創業園區、開發區、高新區、孵化基地、高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等服務載體進行初步認定后,報自治區人社廳進行復核認定。
(四)中央駐我區和自治區直屬的各大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對符合“四眾”創業支撐平臺條件的服務載體進行初步認定后,報自治區人社廳進行復核認定。
(五)申報時間截止到2018年11月20日。
聯系人:楊碩榮 王 鈞 金 龍
電 話:(0471)6962426 6611651 6944635、
申報材料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6號樓726室。郵編:010055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11月6日
附件一:1.關于進一步開展四眾創業支撐平臺征集和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
申報說明:1、新認定企業,請在平臺注冊,然后在企業中心,點擊四眾認定,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請選擇正確的申報類 別,并填寫正確的必填項)。同時按要求寄送電子版資料到人社廳指定辦公室;
2、認定示范平臺的企業,請登陸平臺(忘記密碼的,請致電04716311717重置),然后在企業中心,點擊四眾認定,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請選擇正確的申報類別,并填寫正確的必填項)。同時按要求寄送電子版資料到人社廳指定辦公室;